西安交警部門加強了對車載安全監視報警器材安裝及使用規范的執法檢查,并針對違規行為開具相應罰單。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西安市相關交通管理規定,凡涉及此類違法行為的交通罰單,車主必須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完成繳納,逾期將產生滯納金,并可能影響車輛年檢及個人征信記錄。
常見的處罰情形包括:私自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報警器、在禁止鳴笛區域濫用高音或怪音報警裝置、以及擅自改裝車輛原有安全監視設備等。這些行為不僅擾民,還可能干擾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甚至引發安全隱患。
西安交警提醒廣大車主:務必確保車載安全設備合規合法,如已收到罰單,請及時通過交管12123APP、指定銀行網點或交警服務窗口辦理繳納。建議定期自查車輛設備,避免因疏忽違規而受罰。遵守交規,既是對他人安全的負責,也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舉措。